Friday, August 26, 2011

驳斥瞿世镜对顾留馨的毁谤


《杨门太极 鉴真辨伪》之五
驳斥瞿世镜对顾留馨的毁谤
文/ 顾元庄  唐才良
    瞿世镜在他著作《杨式太极 两岸一家》中,对顾留馨先生极尽污蔑毁谤之能事。他不禁发泄对顾留馨先生的不满,更主要的是借以发泄对***和人民政府的不满。这已不是一般的是非问题了,因此,有必要对有关的事实进行澄清,并对瞿世镜不负责的毁谤给予批驳。
    先看看瞿世镜是怎么在书中对顾留馨先生恶意中伤的。他在第74-76页中说:“1926年从刘震南学六合拳,1927年人陈微明致柔社,然后参加汇川太极拳社学习杨式太极拳,两次学拳均不满一年,养生拳尚未练顺,更谈不上任何太极功夫”。接着又嘲讽说:“顾氏於1934年入共青团,不久又加入中国***。因其对革命有功,解放后曾任黄浦区区长,1950年任上海市武协主席,后来又主持市体育宫工作,成为上海市武术界最高领导人,地位崇高,极受尊重”。瞿以先褒后贬的手法向顾先生大泼脏水。“上海具有如此丰富杨氏太极拳第四、第五代人材资源,若顾氏不负党与人民重托,加以精心呵护,妥善管理,则发扬中华武术精华大有希望。可惜事态发展并非如此。顾氏本身并非武师,却以武坛盟主自居,说一不二。”“顾氏深知功力深厚之第四代杨门前辈无法驾驭,故将傅钟文升格为杨氏太极拳‘代表人物’,借助各种传媒大树特树,并且故意冷落田兆麟、田作霖、陈微明等资深前辈,聘请傅钟文在体育官教杨氏拳架,聘请张玉在武协教杨氏推手。陈微明因爱徒赵敌七被日本人暗杀、独子陈邦武英年早逝,心灰意冷,吃素念佛,又遭唐毫、顾留馨批判,愤郁而终。田作霖晚年贫困交迫,丧葬费由复兴公园武术组长张玉出面募集。田兆麟空有一身功夫,甚至不能在体育宫谋一教练职位,只能以民间艺人身份,在公园设场授拳,无固定工资收入,有时不免借酒消愁。某弟子送两瓶高度白酒,与田师伯共饮。弟子走后,田师伯举杯独酌,将所剩之酒饮完。翌晨,家属呼唤田师伯起床,始发觉其酒精中毒身亡。”瞿某不仅把顾先生描绘成武坛恶霸,而且简直当作杀人犯来控诉。他似乎感到意犹未尽,还要告诉海内外各方拳友,上海的太极拳受“无产阶级革命家”“极左路线之干扰破坏”,因此,“不宜局限于官方管道”。把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太极拳活动说得十分黑暗可怕。他在第92-93页上说:“不幸此种苦练出真功夫之传统受到极左路线之干扰破坏。上海出了一位太极名人。此公乃无产阶级革命家,一九二七——一九二八年在致柔拳社学杨氏养生拳架各一年,然后入精武体育会以普通会员身份学吴式养生拳架。两次向陈发科学陈氏太极拳,每次半个月。此公从未拜师入门练太极内功,实为不折不扣之操友。不料此操友居然成为说一不二的上海武林盟主”,“此公长期把持拳坛,将太极健身操与太极拳武术混为一谈,实在令人难以苟同。因此,各方拳友如欲来沪切磋拳艺,不宜局限於官方管道”。够了,瞿世镜攻击毁谤顾先生的话,如同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,再摘录下去会倒读者胃口的。
    那么,顾留馨先生究竟是怎样一个人。武术上,顾留馨先生是中国武坛公认的武术理论家和实践家。他11岁即跟一位崔姓老师学南拳,15 岁从保定人宫荫轩学习金刚腿、八方刀、骑枪棍术。18岁进中国国技传习所,师从刘震南习六合拳。1927年入致柔社向陈微明先生、进汇川太极拳社向武汇川老师学杨式太极拳。加入精武会后从徐致一、吴鉴泉学吴式太极拳。他曾向孙禄堂请教过形意拳、八卦掌;又远同学吴云倬向四川人林济群学松溪派内家拳套路及枪、棍、剑;向天津傅彩轩学“拦手门”实打之法,向友人田毓莱学习满清善朴营的摔跤技术。杨澄甫、杨少侯二位宗师南下上海传艺,顾先生曾当面请益拳架和推手。解放后,又从陈发科学陈式太极拳。他是痴迷武术、博采众长的武术家。
    政治上,顾留馨先生早在1934年 参加青年团,尔后加入***,长期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。他积极投入抗日救国活动,担任全国各界救国会常务干事期间,并与史良、沙千里、吴雪之、赵朴初、李佰龙等社会著名进步人士交往甚密。在救国会“七君子”案被牵连,他同陶行知、任崇高、张仲勉、陈卓、罗青、陈道弘等七人(史称小七君子)一道被反动派提起公诉,并与任崇高被拘押于苏州监狱,后经挚友唐豪律师的严正辩护始获释。他办的爱文书店,是中共地下联络站,曾向苏中解放区输送很多进步青年。
    他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任黄浦区区长。开国之初,百废待兴,因操劳过度,心力交瘁,身不由己,遂重新练拳,以强体魄。一九五二年后调市工商局、市商业局工作。一九五八年,自请调往市体委、任市体育宫主任,专抓武术工作,把主要精力放在武术的普及、推广和理论研究工作上,并开设太极拳、形意拳、八卦拳、少林拳等十三个学习班,开办各拳种讲演会,举办武术表演会,创办公园武术小组,以广传习。对上海市武术集训队则聘请名师传授,从中培养了许多武术人才,期间受人民体育出版社委托,主编陈、杨、武、吴、孙五式太极拳。
由于政治可靠、品德优秀、武功卓越,1957年,受国家体委派遣,赴越南河内向胡志明主席,以及军委、体委干部传授中国的太极拳。在国内,他多次受邀到中南海、北戴河、广州等地给中央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授拳。其中叶帅、贺帅、邓颖超、宋庆龄等伟人及华东局、华北局、上海市委等党政机关干部都向顾先生学过拳。1977年和1980年,顾留馨先生两次应邀去日本讲学,展现推手技艺,为促进中日友好做出了贡献。
    顾留馨先生主持上海市体育宫和上海武协的期间,组织出版了《杨式太极拳》、《武式太极拳》、《陈式太极拳》、《吴式太极拳》、《孙式太极拳》这几部里程碑式的著作,还写了《简化太极拳》、《太极拳研究》、《怎样练好太极拳》、《太极拳术》、《炮捶——陈式子太极拳第二路》、《精简杨式太极拳》等著作及百余篇文章,真是“著书立说,嘉惠后学”,功勋卓著。
瞿世镜给顾留馨先生硬套的“罪状”有三条。一,辜负党与人民重托,“害死”在了上海的杨式太极拳第四代传人,如田兆麟的死等。二,长期霸持上海拳坛,以极左路线干扰破坏中国武术。三,大捧特捧傅钟文,故意冷落田、田、陈资深前辈。
先说第一条“罪状”。瞿世镜说:“上海具有此丰富杨氏太极拳第四、第五代人材资源,若顾氏不负党与人民重托,加以精心呵护,妥善管理,则发扬中华武术精华大有希望。可惜事态发展并非如此。”“ 陈微明……又遭唐豪、顾留馨批判,愤郁而终”。“田兆麟空有一身功夫,甚至不能在体育宫谋一教练职位,只能以民间艺人身份,在公园设场授拳,无固定工资收入,有时不免借酒消愁。……始发觉其酒精中毒身亡。”等等。
    瞿世镜用模糊不清的手法指责顾留馨辜负了“党与人民的重托”,没有“加以精心呵护”,但实际上明确告诉人们:顾留馨对陈微明、田兆麟的死,是有责任的,简直犯了过失杀人罪。这种种说法使顾留馨先生在国内外读者中留下极其恶劣的影响。为了捍卫顾留馨先生的名誉,我们强烈要求瞿世镜必须拿出明确的证据,来证实顾留馨先生确实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,来证实陈微明、田兆麟的死亡与顾留馨先生有责任关系。陈微明愤郁而终是否是遭唐豪、顾留馨的批判?是什么时间、在什么地方、批判了什么内容?对陈微明的死亡究竟有何种关联?瞿世镜必须拿出证据来。顾留馨是在哪一年正式接任上海市武术工作的?田兆麟等人的工作应该由谁来安排?顾留馨有没有安排工作的人事权?瞿世镜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顾留馨能安排而故意不安排的事实。瞿世镜如果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,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。如果瞿世镜不公开赔礼道歉,消除散布的流毒,我们将向法院提出控告!
    解放前教拳是一个不错的职业,一个武术名家的收入与大学教授相当。解放后,由于经历战乱,百废待兴,又逢抗美援朝,国家财政状况比较困难。就业等问题也是新中国面临的难题。国营单位的职工实行供给制,这也是度过困难的一种办法。当时大家都在过艰苦的日子,势必影响到以拳为生拳师的收入来源,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生困难也是能够理解的。但这一切难道都要由顾留馨来负责吗?瞿世镜你也是经历过那个年代,你难道心里还不清楚这一些?你究竟是对顾留馨出于什么个人仇恨才这样硬说?还是你对***的新中国有仇恨才借题发挥?
    瞿世镜给顾留馨先生套的第二条“罪状”,是长期霸持上海拳坛,以极左路线干扰破坏中国武术。新中国成立,为了巩固人民政权,开展了一连串的政治运动。肃反、三五反、镇压反革命、清除反动道会如一贯道等,运动一个接一个,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一定记忆犹新。这些运动也必然深入到武术界。当年,一位有血债的少林拳术家被镇压,这对武术界是一个很大教育;一位吴式太极拳名家,因是一贯道坛主,差一点被镇压。顾留馨先生得知后站出来为他证明没有任何罪行,才从宽判处管制。这些运动中是否存在极左路线?是需要用事实来分析。即使有,与顾留馨又有什么关系?当时顾留馨担任的职务是黄浦区区长,后调市工商局、市商业局的工作,与武术界有什么搭界?瞿世镜干么要给顾留馨先生扣尿盆?1958年顾留馨调任上市体委、上海市体育宫。之前,他受党和国家委托,赴越南教胡志明练太极拳。之后,组织武术界多次交流活动;积极推荐武术青年精英参加全国性大型比赛;“引进”优秀拳种与拳术家来上海表演及传授拳艺;组织出版大量的拳术专著。这些业绩是有目共睹的。瞿世镜只要不昧良心,是不应该闭着眼睛说瞎话的。瞿世镜硬说顾留馨先生以“极左路线之干扰破坏”中国武术,请问顾先生是怎样干扰的?怎样破坏的?请拿出证据来。否则,你瞿世镜必须承担诽谤的后果。
    瞿世镜攻击顾留馨先生“极左路线之干扰破坏”太极拳,无非是指责他推广的是太极操,不是太极拳。屡屡嘲讽顾留馨是“操友”。“此公长期把持拳坛,将太极健身操与太极拳武术混为一谈”。瞿世镜能不能把指责的东西说得具体些。模糊的手法也可以杀人。如果有人说:“瞿世镜与他的小姨子有点那个嘿嘿……”这会使听众产生什么样的联想?(但愿他没有小姨子)。党和政府普及推广的简化太极拳等拳,即使是太极操,能使亿万人民得到健康,何罪之有?这是难道是顾留馨先生应负的责任?瞿世镜为何对党和政府的功绩耿耿于怀,咬牙切齿?我们讨论太极操与太极拳的区别,无非是希望太极拳能进一步继承提高发扬,并不是用来嘲讽他人,更不是用来攻击他人的。瞿世镜屡屡用来攻击他人,是什么德性?  顾留馨与唐豪认为太极拳不是张三丰创造的,这是个学术争论问题,谈不上什么“极左极右”的。学术讨论不要象“四人帮”那样,动不动就扣帽子打棍子。张三丰在传说中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,至今没有确切的考证来证明他的存在,当然可以留待以后有新的发现。但是作为一个***党员,一个无神论者,宣传无神论的观点何罪有之?瞿世镜有不同的观点,可以拿事实说话,拿你的考证来说话。切记!不要乱扣帽子,不要乱打棍子。这点黄景华没有叮嘱你吗?
    再看第三条“罪状”是大捧特捧傅钟文,故意冷落田、田、陈等资深前辈。傅钟文真的是硬捧出来的吗?田兆麟等人是故意冷落的吗?
先谈傅钟文。黄景华、瞿世镜在书中对傅钟文的攻击、讽刺挖苦随处可见,咬牙切齿,简直是象被挖了祖坟一样仇恨。这是为什么?傅钟文的名声实在太大了,以至于人们不知道有黄景华的存在。一句话,挡了他们的道。黄景华假惺惺的讲:“彼意欲独霸上海武坛,此人是我同门师侄,岂可同室操戈?让他一步,成全他便了!p134”这段话活象两只狐狸在阴暗的角落里说**话,一般子酸醋味! 呸!傅钟文的成功是你黄景华让出来的吗?1988年10月,国家体委授予傅钟文中国国际“武术贡献奖”,是你们让的?1992年,傅钟文被国际奥委会瑞士总部授予“奥林匹克奖章”又是你们让的吗?!这些就奖章是不是该发给你们才舒服? 1936年杨澄甫在上海逝世。范桂馥资助500大洋给傅钟文,由傅帮助料理一切治丧事宜,傅钟文、钟元、郭子荣及杨家族人护送少侯、澄甫公灵柩回永年安葬。那时你黄景华在做什么?1944年,傅钟文在上海创立永年太极拳社,传授太极拳拳艺,你们又在干什么?新中国成立后,1950年,傅钟文发起组织了一个30人的永年太极拳社表演队,并制作了统一的社服,深入工厂、企业、机关、学校进行宣传,歌唱新中国,扩大了太极拳在人民中的影响。在全国铁路系统第一届运动会及华东机关干部运动会上,受到陈毅市长的亲自检阅与表扬。1951年,傅钟文怀着一腔爱国热情,投入抗美援朝的宣传活动,进行多次专场表演。1956年,他在全国十二省武术比赛中担任裁判,受到贺龙元帅接见,这难道也是大树特树?1959年1963年,根据杨澄甫的传授并结合太极拳理论,整理编写写了《太极刀》《杨式太极拳》两部著作,无保留地传播杨式太极拳。傅钟文老师的学生成千上万,遍布世界各地。 举这些例子足够说明傅钟文的成功是靠他的爱国之心,靠对太极拳的热爱,靠他的努力,靠他的贡献,靠社会大众对他的承认与肯定!这不是靠某个人硬捧能捧出来的。黄景华、瞿世镜对傅钟文百般妒贤是没有用的,对他恶毒攻击是要遭报应的。瞿世镜书中满是“同室操戈”,还充什么正人君子!再说,黄景华、瞿世镜不仅仅是对傅钟文、顾留馨发泄不满,更是对***和人民政府的不满,骂党和政府草芥人命,让一些太极拳名家凄凉而死;怪外行领导内行,让一个不懂武术的人独霸占武坛;怨党和政府看走了眼,去重视“棉花店小伙计”,把奖章颁发给“徒有虚表”的“操友”,而没有重视多才多艺的黄瞿之辈,使他俩愤恨终天。瞿世镜的心态实在阴暗,借囡骂媳妇不算,还要告诉台湾及其它国外的朋友等,“不宜局限于官方的管道”,他究竟要想干什么?
    上世纪五十年代,陈微明、田兆麟等一些第四代传人,生活状况不佳,“病贫交迫而死”,是值得我们同情的。其中有社会的因素,也有他们个人的因素。他们在新旧社会的转换过程中,不能很好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。瞿世镜说他们是:“田作霖、陈微明只知道练拳必须有真功夫,不知道一切须服从党的领导”。在解放初,甚至在现在,“不知道一切服从党的领导”是什么行为?是违反宪法的行为,那么党和政府又为什么一定要把你奉为上宾供养起来?“自然心中不服,摸摸光头装糊涂”动不动要“出手几红”,又怎么能与社会相融?田兆麟不能在体育宫谋得教练职位,能怪顾留馨吗?顾留馨虽然在1958年调任上海市体委、上海市体育宫工作。前后一段时间在越南、在北京等地教拳,待他正式着手体委事务的时侯,陈微明、田兆麟等名家已不幸相继作古。但即使他们没有亡古,顾留馨有没有能力安排他们职位?上世纪五十年,国家事业机关的人事权在人事局,企业单位的人事权在劳动局,并不在单位本身。单位必须编造编制计划报请人事局批准,然后由财政部门增拨工资总额。而且,假如顾留馨先生有了用人的权力,在当时的劳动用工制度下,能否聘用68岁的老人?傅钟文、张玉相对年轻些,当年尚未超过退休年龄,容易得到上级批准。这不存在提高谁,冷落谁的问题。瞿世镜为了让顾留馨对几位武术名家的死负有责任,故意把他担任上海市体委、上海市体育宫的时间提早到1950年,足足提前了8年,其用心十分恶毒卑鄙。
    瞿世镜对顾留馨的恶意中伤不是一般的学术讨论,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,而是诽谤的行为,严重侵犯了顾留馨先生的名誉权,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,为此,瞿世镜必须登报作公开赔礼道歉,否则,顾留馨家属决不善罢甘休,读者也不会原谅的。